如果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首次鉴定。
如果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接到职业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职业病鉴定办公室申请再次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省、市两级鉴定制,当事人可有两次鉴定机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鉴定过程需要随机抽取鉴定专家5名和候补专家2名讨论且要三分之二通过,鉴定要在60日定结论,15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课程内容:
1、职业病鉴定实行省、市两级鉴定制度
2、当事人在申请鉴定后提出撤销申请
3、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4、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5、职业病鉴定书的存档
6、保证职业病鉴定工作科学、公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