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现场勘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依法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机制:
1、本着“协调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调查组组长统一调度指挥下,分工明确、相互密切配合、联系协作,建立定期碰头机制,研讨调查工作进展和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2、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工作进度、明确工作纪律,就可以保证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3、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当调查组各成员有不同意见时,调查组组长有最终决定权,但其他成员的不同意见也必须记录在案,卷宗为永久卷,避免组长“一言堂”;
4、参加事故调查的法定部门必须全部派人参加,避免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因法定部门没参加事故调查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课程大纲:
1、事故调查处理的主体
2、事故调查分级负责原则
3、事故调查组组成原则
4、
事故调查组的法定成员
5、事故调查组的外围成员
6、事故调查组职责
7、事故调查组的权力
8、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义务
9、事故调查组工作机制
10、事故调查处理的两种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