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规定,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需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路作为第一级(首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末级)。总配电箱内有总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有末端漏电保护器。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在二级漏电保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级漏电保护,也就是在分配电箱增设漏电保护器,监视线路和用电设备,同时对开关箱起补充保护作用,保证分配电箱之后的线路或设备发生漏电事故时,不致引起总配电箱总漏电保护器跳闸,更好发挥漏电分级保护作用,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安全性,更好的缩小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
在每个保护范围内形成动作电流级差合理、动作时间级差合理、有效的二级或三级漏电保护,提高漏电保护器的动作可靠性,有效减少漏电保护器拒动、频动和越级越闸。
学习内容:
1、二级漏电保护
2、三级漏电保护
3、各级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整定不当及其后果
4、各级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整定的目的
5、各级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整定的原则
6、各级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整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