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1
(5)
总课时:10分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如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办案人员应当在案件处理报批表、结案审批表中注明情况。
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贯穿于整个处罚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因此,这里的陈述、申辩不仅限于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作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活动。在没有正式的陈述、申辩意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也应当将当时人在调查过程中的相关意见,加以总结表述。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体现了执法机关在查办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中,公平、公正原则,是当事人参与到行政处罚程序中的主要方式,体现了程序的正义性,有利于进一步查清事实、发现真相,防止行政机关主观偏见,从而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课程大纲:
1、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4、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程序
5、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限
6、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执法实践中的问题
15
1980
5.0评分
7
1947
6
2008
专业了解安全生产行业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最核心的问题,了解行业用户的需求
好评